在加拿大投资房产,以租养房的时候,一定也别忘了相关税务问题。 许多投资者希望通过投资地产来增加个人财富,但是在你打算投资出租物业时,一定要记得报税问题,税务局经常会对出租物业进行审查,所以在投资物业之前要考虑是否适合你的家庭。 如果投资自住用房,那么你的房子卖出时赚的收益是可以全额免税的,即便你用自住房赚取过收入, 比如出租一间或几间卧室获得过租金收入;或者部分房屋用于经营办公用途。 以下主要针对与投资性地产有关的税务问题。如果你把房产租出去并产生了租金收入,那么你需要注意:
No.1
必须填写地产出租申报表(T776),所有收入和费用都是按照日历年度计算。
No.2
必须申报扣除费用之前的总租金收入,所以最好开个分开的银行账户来保留你的收入记录。如果你出租给亲戚低于市场价格,那么你还是要按照市价申报,即使你没有收到那么多钱。 预付的租金要包含在租金收入中; 因取消出租合约而收取的费用也属于租金收入; 为了抵减相关的费用,你的房产出租必须是以盈利为目的,如果只是为了 贴补房屋开销,那么相关费用就不可以抵减;
No.3
可以全额抵减的经营费用包括房屋维护费、修理费、房屋贷款利息、地税、广告费、物业管理费、房屋保险费等。
No.4
不可以抵减的费用包括屋主的个人生活费、与土地相关的费用以及房屋自用部分的贷款费用。 购买房屋成本和改造费用不可以全额抵减,必须按照折旧金额进行申报; 土地是不能申报折旧费用的,所以必须将购买土地和房屋成本分开计算; 另外也不可以因为申报房屋折旧费而产生或者增加出租损失。 如果出租房子给家庭成员并不期望获得合理的收益(如只想补贴部分开支),那么所产生的损失也是不允许抵减收入的。 投资房产毕竟是件大事,在出手前需要做好全面规划,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 有关税务问题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。 (本文转自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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